(草案)
(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学校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本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26人,分19个选举单位进行选举。选举工作于2019年3月1日结束,实际选举代表126人。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要求,按照按照代表产生办法和规定程序,组织教职工酝酿讨论,提名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确定代表候选人;组织召开教职工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共选举产生126名代表。代表中,教师代表(含双肩挑人员)99人,占代表总数的78.57%;高级职称人员58人,占代表总数的46.03%;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含校领导)28人,占代表总数的22.22 %;女教职工代表64人,占代表总数的50.79 %。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认为,各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符合《中国工会章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的126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符合规定的代表条件,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以上报告,请审议。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2019年3月30日